各县(市、区)、庐山管理局发改委(能源局),共青城市发统局,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庐山西海管委会经发局,八里湖新区管委会经发部,国网九江供电公司:
根据九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《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住宅小区安全大检查的通知》(九安发(2017)14号)文件精神,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,进一步强化全市住宅小区用电安全管理,现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开展用电检查
检查时间 :2017年9月11日-2017年10月13日
二、检查方式和步骤
1、供电部门负责小区用电安全培训。
2、各辖区发改委(能源局)联合供电部门对住宅小区进行用电安全检查,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,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,并督促整改到位。
3、市能源局负责组织开展督查。督查中发现检查组织不力、落实不到位、检查走形式、整改不彻底等情况进行通报。
三、检查内容
1、用电设施
(1)变配电设施状态完好;
(2)配电房按要求铺设绝缘垫、配置绝缘工具;
(3)配电房装设防鼠装置;
(4)电缆进出口使用阻燃材料封堵。
2、日常管理
(1)社区用电设施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;
(2)社区电气线路无私搭乱接现象;
(3)涉及用电安全的防护设施状态完好,按时检查维护;
(4)开展居民安全用电宣传教育。
四、工作要求
1、高度重视。住宅小区用电安全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中覆盖面积广、涉及人口多、与人民群众切身安全利益关系极为密切。各地发改委(能源局)、各有关供电公司应高度重视,根据本次检查的要求细化工作部署,组织落实到位。
2、严格检查。各地发改委(能源局)、各部门应结合实际细化检查内容,严格对表、对标检查,检查过程中不留盲区、不留死角,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,严格依法查处。
3、注重实效。各单位应严格督促把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,特别是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、历次检查中多次发现的问题,应制定专门措施防止问题反复发生,从源头上加强防范,确保检查取得实效。
检查工作结束后,各地发改委(能源局)、供电部门10月13日前,将检查整改情况汇总上报至市能源局,联系电话:0792-8556233,邮箱:jxjjnyzf@163.com。
九江市能源局
2017年9月6日
抄送:省能源局、市安委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