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市、区、山)发改委(能源局),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,共青城市发统局,八里湖新区经发部,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经发局,各有关能源企业:
根据九江市安委会(九安发(2017)7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决定在全市能源行业开展2017年“安全生产月”和“安全生产万里行”活动,现将《九江市能源行业2017年“安全生产月”和“安全生产万里行”活动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件:《九江市能源行业2017年“安全生产月”和“安全生产万里行”活动实施方案》
九江市能源局
2017年6月15日
九江市能源局 2017年6月15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