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国家发改委下发了《关于江西省彭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》,正式批准了我市彭泽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0亿元。
此项债券期限7年,采用固定利率形式,单利按年计息。所筹资金主要用于彭泽县城市停车场、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。
公司债劵的顺利获批,对我市传统融资业务模式转型升级、优化债务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。下一步,市发改委将积极推进其他县市级平台做好发债工作,为我市项目建设争取更多资金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