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2日至14日,根据《江西省“十三五”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》精神,市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环保局、市工信委等部门,草拟了《九江市“十三五”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,并征求市直部门意见。方案中明确我市到2020年,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要比2015年下降14%,能源消费总量增量控制在228万吨标准煤以内。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6.59万吨、0.79万吨、6.83万吨、6.52万吨以内。为此方案中明确了要加大重点领域节能力度和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、实施节能减排工程等举措,确保我市如期完成“十三五”节能减排工作目标。